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,提高保教质量,促进幼儿园持续、稳定健康地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:幼儿园名称为南京市孝陵卫中心幼儿园,园址玄武区钟山花园城陶然居1号。
第三条: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三周岁至六周岁,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,为三年制,分小班、中班、大班,开办9个班。
第四条:幼儿园宗旨:坚持保教结合,面向全体幼儿,开发幼儿智能、因材施教,培养思想品德,身体素质,个性品质全面发展的儿童。
第五条:幼儿园的任务是: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对幼儿实施体、智、德、美、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、学习提供便利条件。
办园理念:为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,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,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。更好的执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对全体幼儿实施体、智、德、美全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,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探究兴趣。
办园宗旨:培养健康快乐的幼儿,造就健康优秀的教师,创办健康发展的园所,实施健康全面的教育。
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更好贯彻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、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,全面履行教师岗位职责,优质完成教育和管理工作。我园一贯倡导的园风和教风是。
园风:团结 奉献 爱岗 敬业
教风:勤学 善思 乐教 创新
教育规范是:为规范教师队伍每日保教工作言行,在家长和幼儿间形成优良的保教队伍形象,倡导和弘扬爱心教育和热心服务理念,我园形成的保教队伍教育规范是:
对待幼儿:爱心 耐心 细心
对待家长: 热心 诚心 虚心
第二章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
第六条:本园在玄武区教育局直属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,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。南京农业大学实验小学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,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,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、校务委员会、家长委员会的作用。
第七条:幼儿园设园长一名,副园长两名,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,教职工考聘制,岗位责任制、园内结构工资制和绩效奖惩制。
第八条:园长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重大事务决策: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作最终决策。
(二)人事任免决定:提议任免助理,按规定决定任免园中层干部,在考核后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和岗位安排。
(三)财务审批:幼儿园财务经行政班子讨论决定后由园长负责审批,决定日常开支项目。
(四)招生收费:按教育局的有关招生规定招生,严格按南京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。
(五)保育、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挥,积极实施“三个面向”的办园方针。
第九条:园长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,依法治园,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。
(二)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、指导和监督,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。
(三)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,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。
(四)坚持民主集中制,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智慧力量,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。
(五)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,为教师培训进修创造条件,提供保障。
(六)规范幼儿园管理。
(七)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,提升园舍、设备,校园环境建设。
(八)强化法制安全教育,落实防范措施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(九)廉洁从政,以身作则,带头实干。
第十条:幼儿园的共青团、党小组、工会等组织、要自觉当好幼儿园与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。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外,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。加强幼儿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,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第十一条: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、检查。
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
第十二条: 幼儿园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章、政策,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,定岗、定编、定责、定工作量,向教职工公布方案
第十三条: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、公开考聘的办法,择优录取,对被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聘任制。
第十四条;由园长统一签订聘任合同和岗位合同,聘期一般为一年。
第十五条:幼儿教师享有《教师法》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,履行《教师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。
第十六条: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爱生敬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创新进取,崇尚科学。
第十七条: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讲究工作规范,自觉做到“六不”(不讲教师忌语,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,不搞有偿家教,不受收家长礼品。不参与黄、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,不擅自向幼儿收费)。
第十八条:力争达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。
第十九条:教师职责:
(一)遵守幼儿园园规,具有良好的师德,有“在幼儿园一日就要认真工作一天”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、工作责任感。
(二)根据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,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,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,结合本班幼儿特点,制定保教工作计划(学期计划,月计划、周计划,逐日计划)并认真做好总结。
(三)认真实施计划,观察、记录、评估幼儿语言、健康、社会、艺术、科学等领域的发展情况,并做好相应记录(教养效果记录,游戏计划记录,个案记录等),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。
(四)完成保教计划要求,创设与保教工作相适应,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。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,认真组织教学活动,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。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,不擅自离开岗位。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。
(五)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保卫卫生,保健制度,管理好幼儿生活(进餐、午睡、仪表、个人卫生。)根据季节做防暑降温、防冻保暖工作。
(六)热情接待家长,了解全班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,有目的地进行家访并做记录。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,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,定期召开家长会,指导家庭教育,建立和谐一致的家园互动关系。不向家长或幼儿索取物品、代办私事。
(七)积极参加教研活动,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。按时认真参加听课、评课活动,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。根据教育实情进行科学研究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。有明确的阶段工作目标,既扎实工作,又提倡创新研究精神。
(八)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,做好班级内教具、玩具及个人学习、办公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,节约使用各种耗材。
(九)外出参加进修、开会、听课等活动,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。
(十)搭班教师要互相合作,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,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,沟通思想交流情况。统一教育方法,实行教育一致。
(十一)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和幼儿园保教需要,如有对外接待任务,要主动协助做好接待工作。
(十二)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,向家长、社会正面宣传幼儿园。
第四章 幼儿管理
第二十条:幼儿享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。
第二十一条:幼儿园每年春季招生,平时如有缺额,可随时补招,对军烈属子女,残疾人子女,单亲子女,多胞胎以及家中实有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予以适当照顾。
第二十二条:幼儿在入园前,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。合格者方可入园。
第二十三条:幼儿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接受平等教育,对教师不公平的评价或行为有权提出意见。
(二)参与幼儿园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。
(三)在园情况素质汇报单的评语等第获得公正评价。
(四)享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二十四条: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
(一)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。
(二)规范行为、尊敬师长、友爱同学,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(三)关心班级和他人,自信、自律、自理、自强。
(四)维护幼儿园声誉。
第二十五条: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,成立家长委员会,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,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。
第二十六条:建立家园联系制度,利用家园联系册,橱窗、网络、通讯等多种手段进行家园联系,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,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和家长学校讲座。
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
第二十七条: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及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等法规性文件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,幼儿园的任务是: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,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
第二十八条:依据课程游戏化、园务计划,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,实施教学活动,严格执行教育纲要和教学计划,维护作息时间表、课程表、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,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,调课须经相关领导批准。
第二十九条: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,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,强化“科研兴园”的意识,坚持开展“人人有课题”和“随堂听课活动”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,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。
第三十条: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,认真抓好拟定科学的教学计划,即体锻、备课上课、游戏、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各个环节的管理。规范幼儿一日活动,做到环环紧扣,有张有弛,动静交替。
第三十一条: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按上级要求开展推普周活动。
第三十二条:加强学籍管理,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,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。
第三十三条:加强对保育、教育、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,注重平时检查和阶段总结,完善过程资料。
第三十四条: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,新颖实用的儿童玩具,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,促进幼儿全面发展。
第六章 卫生保健管理
第三十五条: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、童趣、健康、向上、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。
第三十六条:创造健康向上,催人奋进的幼儿园文化氛围,幼儿园年级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园文化活动,努力营造宽松和谐、团结协调、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。
第三十七条:搞好园内整体规划,从幼儿园实际出发,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安全的净化、美化、绿化、童化的绿色校园,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。
第三十八条: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,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,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,确保园内无果壳,纸屑、烟头,痰迹,墙壁无污迹,公物无损坏。
第三十九条;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园内严禁吸烟。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电、防毒工作,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,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严格执行接送制度,食品、药物的管理制度,防止发生失火、触电、砸伤、摔伤、烫伤、食物中毒、煤气中毒、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、耳、鼻、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,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。
第四十条: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,严格执行《南京市托、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》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。
第四十一条: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。按季节制定三套幼儿作息制度。
第四十二条: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,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;每半年测身高、体重一次、视力一次,每学期视力筛查、口腔涂氟一次,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、评价,注意幼儿口腔卫生、保护视力。
第四十三条: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,病儿隔离制度,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。遇突发传染性疾病按疾控要求处理。
第四十四条: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,每周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食谱,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入量。
第四十五条: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,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,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、时间等。
第四十六条: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,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,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。
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
第四十七条: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,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,加强财务管理,坚持节俭、规范的原则,正确编报预、决算,统筹计划,保证重点,严格把关,提高经费使用效率,专款专用。幼儿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或申请经费支持。
第四十八条:建立建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,成立内部控制、组织机构,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,建立建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。
第四十九条: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、物价、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。不擅自提高或减免费用。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。
第五十条: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,为教育科研服务,为师生服务的观念,强化服务意识,主动、热情、优质、高效、超前做好服务工作。
第五十一条: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按照安全、保卫、采购、保管、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工作规范,严肃工作纪律,公开服务内容,接受师生评议,廉洁自律,克已奉公,讲求效率。
第五十二条:加强园舍、园产管理,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五十三条: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,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。
第五十四条: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的,一律以本章程为准。
第五十五条:本章程如有与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一律以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五十六条:本章程二零一八年八月再次修订,教职工代表大会审定,园长室负责解释,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。